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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二中“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王卫珍    发布时间:2007-12-14

 

田林二中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细则

一、“两免一补”对象:

主要是学生的家庭条件特别困难,平均收入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两免一补”操作顺序:

1、由学生的家长向所在户籍街道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社区负责部门严格审核,经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后,发放“两免一补”单。

2、由学生的家长凭所在户籍街道社区发放的“两免一补”单,提交学生所在学校班级的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齐以后统一交到财务室。

3、由学校财务室的会计报帐员统一登记入册,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把每一学年的“两免一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到计财科备案,另一份由学校财务室备案。

4“两免一补”时间:

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每一学年办理一次。(如果学生的家长需要次年继续“两免一补”,则再提出申请。)

5“两免一补”用途:

主要用于学生的每学年(1)、学生的午餐;(2)、学杂费等。如果有多余可以减免春游、秋游、校服和购买学习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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