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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在校停放自行车”的告家长书

作者(来源):政教处    发布时间:2008-09-06

关于“学生在校停放自行车”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同志:

我校建有的自行车棚,是为了方便骑车来校师生的停放自行车,为避免因不了解学校有关规定而对此项便民措施产生误解,特告知各位如下:

1、以自行车作为来校交通工具的学生,必须是就读本校初一年级以上的学生,并且必须有家长的认可签名,学校不提倡骑比较贵重的车子来校。

2、在校自行车棚内停放自行车的同学,必须到学校政教处领取《停放自行车登记表》,并据实填写后,到学校政教处免费办理停车牌(《回执单》必须填好上缴;自行车没有办理且悬挂停车牌的不允许停放。

3、学校的自行车棚,仅仅是为师生停放自行车的便民措施,停放于学校车棚自己的自行车安全,务必上好两把锁以防盗窃,同时敬请同学自己负责。

4、办理好自行车在校停放手续并在校停放的,视为认同了学校规定。

5、如学生家长要为子女寄放自行车的,并同意上述规定的,请填好《回执单》交给班主任老师。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政教处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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