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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岗位等级调整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蒋美新    发布时间:2017-03-21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17年度岗位等级调整实施细则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岗位变动及等级调整的常态化管理,现结合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依据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

二、实施范围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20171月在编在岗人员。

三、调整办法

1、人员编制数、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应在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本次调整的岗位任职条件及晋级标准原则上以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为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将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内部退养、长病假人员以及长期借至外系统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再调整岗位等级。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王卫珍、曾蓓蓓、赵淑贤、许美英、何克力、蔡磊、朱海君

2、工作小组:许美英、张慧青、宋华珍、蒋美新

3、监督小组:许美英、蔡磊

4、调解小组:许美英、蔡磊

(二)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

2、竞聘上岗

3、按岗聘用

4、向一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倾斜

(三)岗位说明与任职条件

参照《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其附件执行。

(四)调整额度

以上级部门核准数为准

副高

中级

初级

5

6

8

9

11

 0

0

1

0

4

(五)聘用办法及程序

1、聘用方法

教师专技岗位:按照《田林二中教师专技岗位晋升等级实施方案》(附件三)(2013修订版)执行。

辅系列专技岗位:按照《田林二中管理、辅系列专技及工勤岗位晋升等级实施方案》(附件四)执行。

2、聘用程序

1)梳理20171月岗位实际聘用情况并上报教育局人事科核定岗位等级变动职数。(317日前)

2)根据政策规定,按照本单位在岗人员的岗位等级具体聘用条件,领导小组拟定本次调整的实施细则并讨论通过。(317日前)

3)在核定的岗位等级变动职数范围内,择优聘用人员晋升等级。(330日前)

l  公布实施细则(317日)

l  开展岗位聘用,个人根据任职条件申报,提供20141 1日至20161231日相关证明材料(324日中午1200前)

l  按照《田林二中教师专技岗位晋升等级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用(328日前)

l  填写名册,报教育局审核。(32930日)

l  公示岗位聘任的结果(331-47日)

4)办理后续相关手续(4月)

l  办理相关手续。调整新聘岗位等级工资标准

l  填写“岗位等级认定表”,存入个人档案

l  做好总结工作,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五、其他

1、经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后,本次岗位等级调整人员新工资自20171月起兑现。   

2、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所有。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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