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执
我是 班 同学的家长,已经仔细阅读了学校转发的《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孩子符合“本市户籍或本市引进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子女”这一条件,愿意()(在括号内打√或ⅹ)按照要求办理参保。
家长签名:
2008年 1月9日
以下事项请家长配合:
1、 无论参加与否,请家长把本回执填写、签名后于1月10日交班主任。
2、 请同意参保的同学家长先将参保同学的户口薄第一页及含学生情况页复印,连同本回执于1月10日交班主任。
3、 现在只做参保的登记工作,保费暂不收缴。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