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条例:(试行)
校园网站是我校的形象窗口,是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传播先进教育思想,组织教师经验交流、研讨学习的主阵地。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和丰富网站内容,使其成为学校管理的有效辅助手段,成为我校教育成果展示、师生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平台,树立学校新形象,经校务会研究,特制定本条例。
1、信息发布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反映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2、校园网发布的信息(校园动态、简讯)每周必须达到三条或三条以上。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在校园网发布的信息每月必须达到三条或三条以上,年终均纳入年度考核。
3、重要信息需经校长办公室审核,一般信息经学校信息员审核后,方可发布。
4、发布流程: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学校信息员→校园网(或徐汇教育网)。
5、校园信息被市级媒体采用的原创人员,经校长办公室核实,学校将酌情予以奖励。
6、全体师生员工要努力增强信息意识、提高自身的信息素养,共同参与到校园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中。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