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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0日广播

作者(来源):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0-10-17

2009610广播主要内容:

一、戏水注意事项

发现有人溺水应尽快报警

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汌、湖泊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戏水。

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处均不宜跳水。

潜水技术欠佳者,不可冒然潜入深水,以免生命危险。

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河溪则因山高水急,河溪流速湍急,河底坡度大,经常出现暗流漩涡。如果游客不谙水底状况,贸然下水或无视偌大水域隐藏的种种危险,恣意弄潮戏水,很可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

救人可以就地取材,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一)惊恐慌张:

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二)体力耗竭:

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最少体力,而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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