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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保障制度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0-10-20

治理商业贿赂保障制度

一、举报受理制度

1、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工作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学校设置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

3、对举报信件和邮件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区教育局纪检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

4、学校党支部成员、工会干部深入全校教职工中,收集和掌握干部廉政动态,建立双向互动的监督预警机制。

二、登记制度

1、对学校教职工及校外人员举报的本校商业贿赂方面的来信、来访必须认真受理,认真接待并如实登记。

2、对所反映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市教育局纪检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

三、保护举报人制度

1、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小组及学校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2、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调查情况等严格保密。

3、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的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

四、领导挂联制度

1、学校领导按照分管处室为单位,对所分管的处、室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解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经常对分管及工作人员进行以正确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教育,预防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10.9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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