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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二中教师教学业务与考评制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0-10-20

田林二中教师教学业务与考评制度
  

提高教学质量是我系永恒的主旋律。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对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进行科学地考核评价,是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系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考评工作目标是提高教学质量,一切考评工作均应服从于并服务于这一目标。
  2、发展性原则:以重视教师的劳动为出发点,注重教师的能力发展。
  3、导向性原则: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力求体现我系在一定时期的教学工作重点。
  4、科学性原则:评价时要保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数据信息要采用先进方法科学分析。
  5、全面性原则:对教师教学工作各个方面给予考评,考评结果力求反映出教师教学工作的总体状态。
二、评价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三、评价内容
  1、考评(50%)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
  2、听课(占20%)包括教学常规、教师基本素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三个部分;
  3、学生评价(占30%)包括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相关的具体评价和总体评价两个方面。
四、评价办法
  1、结合教师工作性质和特点,每学期结束时,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师本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教导处按学期分别填写。

对教师进行评分,成绩记入《教师业务考评表》,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是统一存档;
  2、由教师上交的教学文件等进行检查,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3、学校领导负责汇总各种检查、评价结果,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录入教师考评学期末向教研组和年级组通报,并将有关问题向教师反馈,个别沟通目的是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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