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科〔2013〕10号
徐汇区教育局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职校:
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结合近几年来本区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其测试上报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徐汇区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的
1.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要求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
2.掌握徐汇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发展趋势,推进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的实施,指导学生科学健身,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徐汇区教育局《标准》测试和上报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彤 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阮惠琍 徐汇区教育局科艺体卫科科长
玄泽亮 徐汇区卫生局医防科科长
成 员:李东和 徐汇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主任
倪钟慧 徐汇区教育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正明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
林 琳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中学体育教研员
谢式南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小学体育教研员
2.成立徐汇区教育局《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小组
组 长:李东和 徐汇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主任
副组长:林 琳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中学体育教研员
谢式南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小学体育教研员
组 员:高 蓉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中学体育教研员
王轶康 徐汇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专职教师
高 萍 徐汇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专职教师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
2013年《标准》的测试和上报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组织,教育部将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学生测试成绩。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校长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人员,制订本校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中,统筹安排、全面落实。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对实施《标准》的理解和认识,激发学生积极锻炼身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 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任务
各学校各年级测试项目应按照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详见附件)规定的全国统一测试项目执行。要本着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的态度,结合学生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测试,并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和测试数据真实、准确、有效,确保本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报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同时,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3. 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将组织《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专题培训,各学校开展好相关人员的校级培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测试教师等的业务能力,确保操作程序规范,测试方法科学,测试数据准确,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测试的结果进行审核,对上报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认真组织参加11月份开展的《标准》抽样复核工作。
4. 注重协调,做好安全保障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做好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在组织《标准》测试工作时,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测试工作中,必须要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不当等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加强测试工作前的检查,加强测试过程中的监督,坚决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部署推进
1.学习培训阶段(9月初)
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拟定于9月初进行《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要在区级培训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做好体育教师、学校医务人员、数据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工作。
2.测试和上报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通过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网站(域名:shangbao.tzjk.net)按照其设置的方法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海地区)”。测试和上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0日。
六、其他工作
1. 结合教育部11月对各省市上报数据进行抽测复查的工作要求,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将组织实施本区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具体内容另行安排)。
2. 教育局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的学校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李东和,王轶康; 联系电话:54322165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3年9月4日
主题词:学生 体质健康 测试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结合近几年来本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其测试上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3年本市做好此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起,本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必须全面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各学校各年级测试项目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全国统一测试项目执行。
二、各学校要本着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的态度,结合学生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测试,并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和测试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三、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及时通过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网站(域名:shangbao.tzjk.net),于9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按照其设置的方法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海地区)”。具体上报细则由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另行通知。
四、结合教育部11月对各省市上报数据进行抽测复查的工作要求,各区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应组织实施本区县《标准》抽测复查工作,并将抽测方案和数据及其复查结果及时上报至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将对各区县的测试上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查,结果将进行全市公告,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标准》的测试和上报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级、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统一部署,做好保障和督促。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和各区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要着重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切实做好测试人员培训、监测、数据核查与分析等工作。
联系人:杨漾,赵正翔;联系电话:54659061,54659062
附件: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年7月5日
附件:
(教体艺司函〔2013〕13号)
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3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标准》,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测试内容
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2013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测试项目见“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附后)。
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三、数据上报
1.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2.学生本学年《标准》测试总分和等级2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我部拟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测试成绩。
四、数据核查
1.各省、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教育部于2013年11月1日至30日期间,按每省(区、市)从小学一年级至大学本科四年级每年级1000名学生的数量,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
3.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本区域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五、结果公布
1.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省、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所辖地区测试结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所辖中小学校测试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计所属高校本科新生测试结果,分地(市)反馈至生源所在地区。
3.教育部将公布各省(区、市)测试成绩和测试数据抽查结果。
六、管理和保障
1.各学校要把《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校长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人员,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中,统筹安排、全面落实。
2.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部署本地区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级、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本地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学校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要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及时组织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5.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2013年《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部署推进、测试人员培训、条件保障及数据核查与分析等,于2013年7月31日前报我司。
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181980、66165330。
附件: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组别 |
测试项目 |
小学一、二年级 |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
小学三、四年级 |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
小学五、六年级 |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50米×8往返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
初中以上学校各年级 |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说明: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女生均应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