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深化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教卫党〔2025〕145号)文件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现就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深化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二、工作目标
1.运动时长目标:确保学生每天校内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包括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后体育锻炼等。
2.体质健康目标:通过科学锻炼和体质健康管理,提高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降低近视率和肥胖率。
3.技能掌握目标:帮助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形成终身运动习惯。
三、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总体决策与监督。
组长: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政教处、体育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
负责具体执行与落实体育工作。
组长:体育备课组长
成员:全体体育教师及部分学科教师
四、工作任务
(一)保障运动时长
1.体育课时安排:全部年级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1节体育活动课(每课时40分钟);
2.30分钟大课间活动安排:每天上午9:30-10:00进行大课间活动安排,包括广播操及其他各项户外体育活动,雨天进行室内操;
3.每天不少于40分钟的体育锻炼活动安排:
(1)每日7:35-8:00(25分钟),中午12:15-12:45(30分钟),晨、午间锻炼(学生自选项目),如运动时长不足,鼓励学生在体育课前后课间、课后延时服务时间进行补充运动;
(2)上午第4节课前,下午第7节课前,5分钟眼保健操时间(上下午各5分钟);
4.其它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育运动安排: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每周1课时体育社团活动,确保6-7年级学生可选修1项(每人每周2课时70分钟),鼓励8年级学生选修1项(每人每周1-2课时35-70分钟);9年级可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可选修1-2项(每人每周不少于30分钟)。
(二)丰富项目设置
1.体育课程中的运动项目设置:以足球为主修项,确保每生足、篮、排重点必修一项,其余体育项目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在课内开设所有必修项目;
2.在每周二、五课后服务时段,全体体育教师开设体育社团、兴趣小组。每周其他课后服务及拓展课时段,由任教班级体育教师根据年级课时安排,完成其它课内外的运动项目。
(三)开展赛事活动
1.学生运动会安排:春季校园足球节,开展班班足球联赛;秋季校园体育节,开展各运动单项及集体项目。每年春秋季各一次,鼓励全员参与;
2.“乐动比赛日”安排:以年级为单位,开展乐动比赛日,每月一次,如“一分钟跳绳挑战赛”、“引体向上达人赛”等,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3.学校体育赛事所有奖项均于大屏幕滚动播放荣誉,在升旗仪式上进行奖项宣布及发放;校园体育节秩序册保留“纪录榜”;
4.每年11月利用双休日开展田二杯校园足球邀请赛活动,寒暑假或其它时间等开展足球训练营。鼓励学生参与社区体育活动,与家庭、社区形成联动,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四)场地设施保障
1.学校体育基础场馆信息:学校建有室外小型足球场、环形跑道、篮球场、排球场各一,专用室内乒乓房、体测室各1间;
(五)师资队伍配备
1.学校基础体育师资配备情况:学校目前有6位体育教师,专项分别为足球3人,篮球1人,田径1人,游泳1人。
2.全体体育教师均“一岗多能”,开设1-2项体育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锻炼及赛事活动等;
3.体育教师绩效考评机制:体育教师按德能勤绩4类指标,参与教师全员考核;
(六)实施干预指导
1.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开展安排与结果反馈机制:每学生按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及学校体育课程安排,进行体质健康校测、数据上报及抽测;其结果由校长室、教导处向体育组进行反馈,由体育组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2.体育组建立体质健康全过程管理办法与对体质健康水平处于良好以下学生的指导方案;
3.通过配置运动手环等方式,以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体育活动常态化监测机制;
(七)强化安全保障
1.教师运动安全培训:学校已完成全体教师的急救培训,全体体育教师及班主任已通过考核取得证书;
2.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在开学初,重大活动之前及每节体育课前均进行运动安全教育;
3.学校AED配备情况:学校在校医室配备AED,全体教师已完成使用培训;
4.学校运动伤害快速响应机制:学校建立了学生运动伤害及意外就医的工作预案,一但学生发生运动伤害,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体育教师、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老师分层级负责;
5.定点医院运动伤害救治绿色通道:如发生运动意外伤害,学校首选应急救治医院为市六医院;
6.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专项保险配置情况:学校为全体学生购买少儿险及校意险,并为参与足球社团、比赛的学生加购意外险。
五、工作监督
公示校级、区级监督电话(校级电话:021-64363628;区级电话:021-644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