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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摘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6-11-30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是1999年1月15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必须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必须严肃党的经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紧健全财政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所有从事财政金融工作的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必须严肃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全文)


    经过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建设,实现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我们有着许多优势。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就是我们党历来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优势。而这个优势,又是实现全党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使其他各方面优势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保证。面对新时期的新任务,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前所未遇的严峻考验和巨大挑战,我们尤其需要充分发挥这个优势。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
    
    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如果容许和听任党组织或党员无视组织纪律,为所欲为,那未,我们党就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就会丧失战斗力,甚至瓦解。毛泽东同志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也强调:"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没有理想是不行的,没有纪律也是不行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上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为加强纪律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党的纪律建设在新形势下得到改进和加强。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做得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应看到,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有些领导干部中淡漠了,纪律松弛的现象在一些党组织中相当突出,从而影响了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的提高。这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要把整顿和加强党的纪律,作为当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抓紧抓好。
    
    那未,目前党内存在的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哪里呢?我想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摆点事实,请大家共同分析研究。
    
    在思想政治方面,有的党员和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任意散布不信任情绪;或者被海外反动舆论牵着鼻子跑,传播政治谣言,当人家的传声筒;还有的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
    
    在组织人事方面,有的党员和干部喜欢按照自己的好恶拉拢一些人,排挤另外一些人,搞这样那样的危害党的团结和涣散党的组织的"摊摊"、"团团"、"伙伙";有的人竟然在党内搞封建式的结义,订立章程,定期聚会;还有的人无视党的组织纪律,把党委会讨论工作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的情况,透露给当事人,通风报信。
    
    在经济工作方面,有的党员和干部违反财政金融工作制度,随意干预金融业务,指使财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或者截留国家财政收入,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以及搞非法集资,违规存储,挪用资金,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有的内外勾结,执法犯法,走私护私,偷逃税收和外汇等。这些行为,既违反党纪,又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
    
    在群众工作方面,有的党员和干部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不以平等态度对待群众,甚至随意打骂和非法拘禁群众;有的凭借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侵犯群众利益,甚至胡作非为,称霸一方。这些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这些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现象,尽管发生在少数党员和干部身上,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已严重损害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严重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对于党内存在的各种违反纪律和纪律松弛的问题,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和防范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否则,后患无穷。
    
    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最根本的就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个总的要求,必须落实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各个方面。
    
    第一,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组织系统直到向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的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能参与和支持集体闹事。共产党员在政治上要光明磊落,讲真话,办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第二,必须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反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反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我们党历来强调集体领导。各级党委务必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这种封建帮会的恶习,如果在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盛行起来,是要亡党亡国的!
    
    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必须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对于投机钻营、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给,而且要严厉批评,已在领导岗位上的要坚决撤换下来。对于买官、卖官、骗官的,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第三,必须严肃经济工作纪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越来越重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紧健全财政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所有从事财政金融工作的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插手财政金融工作。
    
    第四,必须严肃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或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对于那些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加强和严肃党的纪律,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同发扬民主、健全法制结合起来,以达到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促进党的建设和领导水平提高的目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些年我们抓得是紧的,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消极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全面遏制,有的还在滋长蔓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不能有丝毫松懈。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胆工作,知难而进,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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