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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方案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21-09-14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方案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加强本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完善手机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是对《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手机管理相关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智能手表管理同手机管理)。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手机使用的教育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学生保护视力、形成健康作息、专注学习活动、促进情感交流,能有效防止学生手机依赖、阻隔不良信息、避免沉迷游戏、杜绝相互攀比,有利于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精心学习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生手机使用的教育和管理,将手机管理摆在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德育教导、教学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未保教师、心理教师、任课教师

三、主要内容

(一)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条件

1.根据《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第6点规定: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监护人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班主任同意,可以携带非智能手机。

3.学生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进校时应将手机关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不在学校使用手机,离校后方可开机。

(二)管理措施

1.申请

    每学期开学初,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收到申请后,向监护人核实具体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备年级组。年级组将本年级学生申请、汇总名单交政教处报备。

2.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

    每班配备专门的手机管理箱。学生上学进入班级后,第一时间主动将已关机的手机交与班主任,班主任将学生手机放入管理箱。放学后,学生向班主任领取本人手机。班主任是班级手机管理的责任人。年级组、政教处不定期对班级手机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违规处理

(1)如学生未主动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一经发现,则取消本学期携带资格。

(2)如学生未提出申请,违规携带进校,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当场收缴手机。

(3)如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收缴手机,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手机给他人或向他人借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4)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保管,学期结束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并由监护人签名后,由监护人来校领回手机。

(5)凡被收缴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为学生、家长提供便捷联系措施

学校门卫室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四)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

任课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书面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将作业通过手机变相布置给家长。教导处不定期对任课教师作业管理进行抽查。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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