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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作者(来源):政教处    发布时间:2005-06-09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文明仪表

1.         学生进校园应穿校服,发型应符合中学生的特点,不烫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佩戴首饰。

2.         团员应佩戴团徽,少先队员应戴红领巾。

3.         在学校见到老师要主动打招呼,进办公室必须先敲门喊“报告”。

4.         与教师、同学交谈应注意场合,态度和蔼、真诚相待、谦恭礼让。

5.         提倡礼貌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在教学楼内吃零食。

6.         不携带手机、BP机、随身听、游戏机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到校。

二、卫生习惯

7.         学生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校园和班级的环境卫生。

8.         每日放学后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教室。教室里做地面无垃圾,黑板无字迹,讲台整洁。课桌椅排列整齐。做到“地面、黑板、课桌、讲台”四清,“关灯、关电风扇、关门窗、关饮水机”四关。

9.         课间休息及时擦黑板与整理讲台。

10.     每两周一次的大扫除和包干区劳动,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学生应积极参与,做到包干区整洁。

11.     学生要做到“四勤”和“三不”:勤换衣、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吃不洁食物、不喝生水、不乱抛杂物。

12.     每天自觉带好手帕,随时接受学校对个人卫生的检查。

三、考勤制度

13.     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到校,及时离校。

14.     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随便离校,不准随便旷课。

15.     早操(早锻炼)、体育课、体锻课,必须按学校要求准时。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应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体育课、体锻课应向体育教师请假。

16.     上课时,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教师,必须得到老师的同意,无故离开教室者,作旷课或早退处理;因病因事需离校者,应取得班主任老师的同意,并由班主任填写出门条交门卫后方可离校,否则作旷课处理。

17.     学生三次迟到或早退作旷课一节处理,旷课在一学期累计超过三天者,由年级组酌情处理,并取消评优资格。旷课在一学期累计超过五天者,学校给予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18.     学生请假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证明,病假超过三天以上必须有医生证明。

四、上课要求

19.     做好课前的预习工作,带着问题听课。

20.     二分钟预备铃响,迅速进教室,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

21.     上课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认真思考,积极动脑,主动参与整个教学过程。

22.     敢于提问,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23.     集体朗读,声音响亮整齐,个人回答问题时使用普通话,声音响亮。

24.     认真完成课堂训练题,实验课听从老师和实验员的指导。

25.     学生上体育课、体锻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五、考试规范

26.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试场,并在指定位置上就坐。

27.     考前应作好准备工作。除了考试必备的文具用品外,其它用品一律放在监考老师规定的地方,课桌上、课桌内不得放置书籍簿本等。

28.     考试时不得随意走动或调换座位,不得交头接耳和前后左右观望,不得大声喧哗。

29.     考试不得迟到,迟到超过半小时不得参加本场考试(特殊情况,听从监考老师意见);开考半小时后才能交卷和离开试场。

30.     准时交卷,不得借故拖延。

31.     不得损毁试卷或藏匿不交。

32.     试卷交后,应快速离开试场,不得逗留在试场附近和高声谈笑。

33.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学生有作弊行为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校纪处分。

六、活动要求

34.     广播操:

1).  按时做操,不无故缺席,有事需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2).  广播操集队迅速,队伍安静整齐,进退场均按学校规定的顺序进行,做到迅速、整齐、有序。

3).  做操时不讲话、不做其它事情,姿势准确、动作到位、精神饱满。

4).  着装符合要求,不戴帽子、手套等。

35.     眼保健操:

1).  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不讲话、不做其它事情,不能借故离开教室。

2).  动作准确,符合要求。

36.     集体活动

1).  学校规定的升旗仪式、校会、年级会、班会,每个学生应视为正规课一样对待,不得随意缺席。

2).  集体活动如在教室以外的场所举行,应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地点由班主任负责集合,准时、按次序进入,并在指定位置就坐,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不随便讲话,一切听从指挥。

3).  外出活动,学生更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七不”规范,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37.     七、爱护公物

38.     学生应自觉做到不在桌椅上涂写、刻画,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故意损坏学校的一切用品和设施。

39.     爱护学校绿化,不攀折花木,不踩踏绿化地,不把果皮纸屑扔进绿化地,不破坏绿化设施。

40.     学生应自觉节约学校的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的习惯。

41.     对教室内的一切用品和设施应自觉爱护,如有损坏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42.     损坏公物应自觉赔偿。

八、用餐常规

43.     用餐时保持安静,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4.     不浪费粮食,不乱倒饭菜,餐具应轻拿轻放。

45.     在用餐过程中,学生如不慎将饭菜打翻,应及时清扫干净。

46.     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学校用午餐,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签名,并到政教处办理出门证,方可回家用餐。但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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