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08〕18号
徐汇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8)12号文件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徐汇区教育局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各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促进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 宣传周时间
2008年6月23日—6月29日
三、 宣传周活动主题
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 宣传内容
1、 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2、 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局将从网上再次下发相关文件及文章,供各单位宣传学习时参考。
五、 活动形式
各校、幼儿园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展板、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常识,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
六、 活动实施
各单位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好如下工作:
⑴要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有效疏理,修订完善。
⑵要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在学生中开展有效防灾、逃生、自救、互救的相关知识教育,适时组织学生开展自救演练,9月底前完成全校性演练。
⑶对校园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场所、教学设施、生活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整改;
⑷各中小学要出一期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的宣传板报。举行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请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有关人员上一次专题知识辅导课。
⑸6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教育工作,并把各单位活动情况总结、完成情况(请附上活动开展相关照片)电子稿上传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幼儿园报小幼教科应雅芳老师,小学报小幼教科郑志平老师,中学报中教科沈红群老师。
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2、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科学制定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效果。
附件: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宣传口号
徐汇区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法制 宣传周 活动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 印发
(共印3份)
附件: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宣传口号
1、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构建和谐平安社会。
2、 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应急观念,共建平安家园。
3、 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城市整体应急防护能力。
4、 以人为本,防范和减轻灾害事故的危害。
5、 减少灾害事故,促进可持续发展。
6、 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7、 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您的关注和支持。
8、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是我们共同的任务。
9、 防范与减轻灾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0、 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1、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