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环境卫生制度
为加强我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服务社区、服务学校、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的功能,现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体育场馆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卫生、整洁。
二、充分认识体育场馆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号召进入体育场馆活动的社区居民文明训练。
三、体育馆按每日进行清扫,保证设备整齐,清洁明亮,体育馆内无杂物,且每月应进行一次大型卫生清扫行动。
四、垃圾点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墙面干净,定期检查体育场馆和体育器材室的卫生情况,并定期进行消毒。
五、进入体育馆活动的社区居民在体育场馆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馆内喝饮料,禁止在墙面、桌椅和器械上随便刻画、涂写。
六、严格禁止向墙壁上打球留下印记。
七、场馆内做到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痰迹;墙壁无污垢、无蜘蛛网,无乱牵乱挂;桌椅、门窗无灰尘;垃圾实行袋装化。
八、校园内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做到有卫生工作布置、有检查、有批评。
九、如遇重大节日,仍须有负责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并在开放结束后进行清理。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09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