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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2-04-1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以及徐汇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招生计划。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学生户籍性质,由区中招下发的学生名单进行班额配制,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班额可适当放宽)

1、特长生招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可以招收足球和美术特色学生24名。(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

2、随班就读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相对就近直接升入我校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3、外省市户籍的就读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中招办统一分配到我校。(均须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和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

4、徐汇区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26910日到我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徐汇区户口在外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2430前在原就读小学办理转区入学相关手续)      

6、区内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就读中学,入学办法与户口所在地学生相同。如学生要求继续就读,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7、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二、招生纪律

1、我校将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接待工作,并把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招生考试中心。

2、我校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或提前。未经批准,学校不会用任何名义进行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科技、体育、文艺竞赛和其他联系活动。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我校成立由校长室、工会、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4、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我校教导处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三、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长:王卫珍

招生工作副组长:曾蓓蓓、赵淑贤

招生工作组成员:张慧青、曹艳萍、宋华珍、诸晓梅

招生工作监查成员:刘立明、许美英、高蕾、蔡磊

网址:田林二中  http://tl2z.xhedu.sh.cn/

咨询电话:  64363628(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附:招生时间安排表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田林二中六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备注

46

召开我校招生工作会议

招生工作小组

416

我校到招考中心领取特长生报名学生材料

外勤

417-20

对报名的特长生进行初选,并发专业测试通知

教导处

421-22

初中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

相关老师

425-26

在学籍端内完成特长生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教导处

427

1、科艺体卫科将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发给学校

2、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教导处

54

在学籍端内完成特长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同时将录取名单交科艺体卫科。

教导处

66--13

网上下发有关“初中电脑派位、对口入学等”通知,并完成相关工作

招考中心

69-10

在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学生到招考中心办理就读初中手续

招考中心

626

初中入学电脑派位

中教科

招考中心

72

全市交换跨区材料

招考中心

711

到招考中心领取新生材料

教导处

713

发录取通知书

教导处

相关老师

 

 

 

附件:
2012招生计划.doc (6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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