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以及徐汇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招生计划。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学生户籍性质,由区中招下发的学生名单进行班额配制,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班额可适当放宽)
1、特长生招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可以招收足球和美术特色学生24名。(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
2、随班就读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相对就近直接升入我校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3、外省市户籍的就读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中招办统一分配到我校。(均须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和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
4、徐汇区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2年6月9—10日到我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徐汇区户口在外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2年4月30日前在原就读小学办理转区入学相关手续)
6、区内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就读中学,入学办法与户口所在地学生相同。如学生要求继续就读,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7、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二、招生纪律
1、我校将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接待工作,并把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招生考试中心。
2、我校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或提前。未经批准,学校不会用任何名义进行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科技、体育、文艺竞赛和其他联系活动。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我校成立由校长室、工会、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4、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我校教导处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三、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长:王卫珍
招生工作副组长:曾蓓蓓、赵淑贤
招生工作组成员:张慧青、曹艳萍、宋华珍、诸晓梅
招生工作监查成员:刘立明、许美英、高蕾、蔡磊
网址:田林二中 http://tl2z.xhedu.sh.cn/
咨询电话: 64363628(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附:招生时间安排表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田林二中六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月6日 |
召开我校招生工作会议 |
招生工作小组 |
4月16日 |
我校到招考中心领取特长生报名学生材料 |
外勤 |
4月17-20日 |
对报名的特长生进行初选,并发专业测试通知 |
教导处 |
4月21-22日 |
初中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 |
相关老师 |
4月25-26日 |
在学籍端内完成特长生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
教导处 |
4月27日 |
1、科艺体卫科将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发给学校
2、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
教导处 |
5月4日 |
在学籍端内完成特长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同时将录取名单交科艺体卫科。 |
教导处 |
6月6--13日 |
网上下发有关“初中电脑派位、对口入学等”通知,并完成相关工作 |
招考中心 |
6月9-10日 |
在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学生到招考中心办理就读初中手续 |
招考中心 |
6月26日 |
初中入学电脑派位 |
中教科
招考中心 |
7月2日 |
全市交换跨区材料 |
招考中心 |
7月11日 |
到招考中心领取新生材料 |
教导处 |
7月13日 |
发录取通知书 |
教导处
相关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