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术
卫生室——臧琦
心肺复苏术(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是一种救助心搏骤停患者的急救措施,通过人工保持脑功能直到自然呼吸和血液循环恢复。心肺复苏术并非单一的技术,它包含了一系列的评估及行动。
国际复苏联合会和美国心脏协会在联合制定的心肺复苏指南中,将心肺复苏的内容制定为:首先实行胸外按压,再实行开放气道,接着是人工呼吸。
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果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抢救复苏,4~6分钟后就会造成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的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为进一步抢救患者生命而赢得最宝贵的时间。
在施行心肺复苏前,急救者应对环境和患者进行评估,并向外界求助。
1. 评估患者及现场安全:急救这在确认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对无脉搏、无反应、无呼吸或无正常呼吸者的急救反应系统并进行心肺复苏。
2. 启动紧急医疗服务(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EMS):如发现患者无反应无呼吸,急救者应启动EMS体系(拨打120)。
3. 脉搏检查:对于非专业急救人员,不再强调训练其检查脉搏,只要发现无反应的患者没有自主呼吸就应按心搏骤停处理。
4. 胸外按压(circulation, C):确保患者仰卧于平地上或用胸外按压板垫于其肩背下,解开患者衣扣,急救者可采用跪式或踏脚凳等不同体位,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患者胸部的中央,胸骨中下三分之一处(即两乳头连线),将另一只手的掌根置于第一只手上。手指不接触胸壁。按压时双肘须伸直,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成人按压频率为至少100次/min,下压深度至少为5厘米,每次按压之后应让胸廓完全恢三复。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各占50%左右,放松时掌根部不能离开胸壁,以免按压点移位。为了尽量减少因通气而中断胸外按压,对于未建立人工气道的成人,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的按压-通气比率为30:2。
5. 开放气道(airway, A):有两种方法可以开放气道提供人工呼吸:仰头抬颏法和推举下颌法。后者仅在怀疑头部或颈部损伤时使用,因为此法可以减少颈部和脊椎的移动。遵循以下步骤实施仰头抬颏:将一只手置于患者的前额,然后用手掌推动,使其头部后仰;将另一只手的手指置于颏骨附近的下颌下方;提起下颌,使颏骨上抬。注意在开放气道同时应该用手指挖出病人口中异物或呕吐物,有假牙者应取出假牙。
6. 人工呼吸(breathing, B):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所有人工呼吸(无论是口对口、口对面罩、球囊-面罩或球囊对高级气道)均应该持续吹气1秒以上,保证有足够量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起伏;如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可再次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给予第二次通气;过度通气(多次吹气或吹入气量过大)可能有害,应避免。实施口对口人工呼吸是借助急救者吹气的力量,使气体被动吹入肺泡,通过肺的间歇性膨胀,以达到维持肺泡通气和氧合作用,从而减轻组织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方法为:将受害者仰卧置于稳定的硬板上,托住颈部并使头后仰,用手指清洁其口腔,以解除气道异物,急救者以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紧病人的鼻孔,用自己的双唇把病人的口完全包绕,然后吹气1秒以上,使胸廓扩张;吹气毕,施救者松开捏鼻孔的手,让病人的胸廓及肺依靠其弹性自主回缩呼气,同时均匀吸气,以上步骤再重复一次。
7. 循环以上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步骤5次,再次判断患者情况,如无改善继续重复实施直至能给予高级生命支持为止(也就是救护车到达之后)。如双人或多人施救,应每2分钟或5个周期CPR(每个周期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并在5秒钟内完成转换,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分钟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表现为频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复位情况均不理想)。
重点提要:
1. 胸外按压速率至少为每分钟100次;
2. 成人按压幅度至少为5厘米;婴儿和儿童的按压幅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婴儿约为4厘米,儿童约为5厘米);
3.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部充分回弹;
4. 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
5. 避免过度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