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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尊师礼貌细则

作者(来源):政教处    发布时间:2005-06-09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尊师礼貌细则

一.  尊敬全校教职员工。

二.  与师长谈话要起立,不打断师长讲话,回答时说话要清楚。

三.  接受师长递送物品或向师长递送物品要立正姿势,并用双手。

四.  早晨到校第一次见老师要说“老师早”,离校时遇见老师要说“老师再见”。

五.  课间遇见师长要礼让,请师长先行。

六.  学生坐着休息时,见到师长要起立让座。

七.  在校外遇见师长,要在相距两步远处立正问候。

八.  进办公室,要在门外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再进入。

九.  学校领导或教师陪同客人及本校教师(家长)进教室听课时,学生要起立,下课时要等领导、客人(教师、家长)离开教室后再离座。

十.     接受师长批评教育时要虚心,不与师长顶嘴,遇有与事实出入之处,要诚恳说明情况。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政教处

 

199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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