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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须知

作者(来源):许美英    发布时间:2007-05-30

 

一般体检须知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 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彩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 进行抽血、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4. 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药物携带备用;

5.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诉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颈刮片检查;

6.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 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诊,会影响对您健康状况的评估;

8. 若您有其它特殊检查要求,请随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9. 体检结果将于一周内通知您本人或家属。

10. 您可持体检结果至专家咨询室,有专家为您分析、解疑,提供保健处方及复查计划。

B 超室检查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
、检查上腹部器官(胆、肝、脾、胰、肾)时,必须空腹8-12小时,小儿空腹5小时。
3
、如同时还需做胃镜、钡餐等检查,必须先做B超。
4
、检查妇科(子宫、附件)、前列腺、膀胱时,须膀胱充盈(憋尿)
5
、如做经肛检查,要当日排空大小便。
6
、结果由体检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再由医师总评。

体检抽血须知

1、抽血前一天勿暴饮暴食(尤其是饮酒),保证足够睡眠,避免影响结果。

2、抽血者必须空腹8-12小时,儿童5小时。
3
、如有晕血、晕针史,请告知抽血护士,以便做好预防措施。
4
、招工、应聘体检须于抽血前出示说明身份的证件。
5
、抽血前请将衣袖卷至肘关节以上5厘米。
6
、抽血后压迫针眼处3-5分钟。

放射检查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
、请勿佩戴金银首饰,如:耳环、项链等。
3
、请勿将硬币、钢笔、打火机等小件物品放在衬衣口袋,避免伪影。
4
、检查时请穿一件棉质衣服,衣服上不能印有花纹及饰品。女同志请取下文胸。
5
、检查完后请勿在照片室内逗留,避免过多摄入放射线。
6
、检查结果由体检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后,再由相关医师总评。

内科体检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医师。
2
、检查前必须休息十分钟,方可进行。
3
、女同志不宜穿连衣裙。

4、测量血压时,卷袖至肘关节上10厘米处,衣袖不宜过紧。
5
、听心肺、触摸腹部器官时,须平躺于诊断床上,解松裤带,双腿屈曲,配合医生检查。
6
、血压正常范围:14090mmHg/6090mmHg

脑血流图检查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
、检查前一晚用肥皂洗净头发,以去脂。且勿用发胶、摩丝。
3
、女同志长头发者须将头发盘起,且勿披发。
4
、检查时须保持安静,闭目养神。
5
、勿空腹检查,否则影响结果。
6
、检查结果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再由相关医师总评。

眼科体检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医师。
2
、测量视力前,请配戴眼镜者取下眼镜,先测量裸视。
3
、一般眼科检查:检查视力、检查眼球、眼睑、结膜、角膜。
4
、眼底检查:眼底A硬化、视网膜病变、白内障、青光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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