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场地开放安全责任制度
总纲:为尽可能的保障场地开放涉及人员及财产安全,明确学校场地开放安全工作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场地开放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全部开放事项的领导、监督、保障等事宜。
二、学校场地开放领导小组组员根据学校安排,负责各自的相应工作及对应责任。
三、联络人员就有关事宜应及时做好居民、街道、学校等各方的联络工作,保障开放活动的顺利进行。因联络不畅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校场地开放安全分管人,因按照计划定期巡视,消除安全隐患,有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领导。
五、学校场地开放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验证、登记、管理等工作,对于不适合参加锻炼活动的人员及时劝阻,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领导或部门。
六、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锻炼器材,预防因器材损坏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器材出借人员应及时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事项的告知,加强锻炼方法、安全意识的端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医务人员要监守岗位,及时处理以外受伤等情况。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室、学校场地开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责任认定。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2009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