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二中关于义务教育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本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校义务教育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教委、区教育局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最新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为原则,对放学后有意愿留校参加课外活动和晚托的本校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分层作业辅导、以及部分学生科普、文体、艺术、劳动等社团活动,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服务安排
(一)服务时间
在不增加总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教学要求的基础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指对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第一时段:周一至周四 正常课时结束后~17:30 课后辅导
周五 正常课时结束后~16:50 课后辅导
第二时段:周一至周四 17:30~18:00 延时托管
周五 16:50~17:30 延时托管
(二)服务对象
放学后所有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本校学生。尊重学生及其家庭的意愿,不强制学生留校或不留校。
(三)服务内容
1.课后辅导:教师分层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做到“大部分作业不带回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差补缺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讲新课,不搞大面积集体补课;作为课后服务330试点校,结合平台进行学生社团活动选项及过程性管理,开展文艺、体育、科技等社团活动。全体学生愿留尽留。
2. 延时托管:主要是对17:30/16:50仍不能接回家的学生提供晚托服务,学生自主完成作业。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提供临时性课后服务弹性预约,解决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难题。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三、具体实施
(一) 因地制宜,研制实施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
(二)思想引领,做好宣传认识
学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在青海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引领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学校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三)针对实际,妥善落实工作
1.发放家长征询单,做好学生情况排摸。课后辅导时段,一般做到应留尽留,愿留尽留,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延时托管时段,有此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学校两项确定学生名单。
2.根据报名学生人数,学校确定开设课后服务班级数量和师资安排。 课后辅导以年级为单位,延时托管以全校为单位。
3.课后服务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4.需要临时性课后服务弹性预约的,由学生和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组将学生名单报备托管教师。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课后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中层,年级组长组成,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落实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不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3.成立学科联动小组
学科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员由教学教导、教研组长、任课教师组成。负责根据各学科、各年段教学目标合理布置作业,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把握好作业布置的针对性、层次性、趣味性、实践性等方面的要求,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各科教师统一思想,相互协调,合理分配作业的时间,使学生作业时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切实为学生减负。
(二)经费保障
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通过绩效工资分配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动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安全保障
1.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课后服务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时托管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4.课后服务教职工对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做到三个“关注”:学生出勤,学生身体有无不适,18:00点学生及时离开教室。
5.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加强巡视,关注课后服务情况,延时托管结束,做好校园清场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联系。
2021年8月制定
2022年11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