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总纲:为保障全校师生及财产安全,明确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 校长负责指导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意识,尽可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三) 学校党支部书记是学校治安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 学校政教处主任、青保老师为学校治安工作具体负责人。
(五) 学校各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两处主任)为各年级、各处安全工作责任人。
(六) 各年级、各处责任人负责指导各年级、各组室成员根据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尽可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七) 各具体岗位安全责任人、检查及责任追究见下表:
岗位 |
安全职责 |
责任追究 |
检查人 |
备注 |
课上 |
教育、组织、管理 |
上课老师 |
总值班 |
|
课间 |
指导、管理、保护 |
值班老师 |
总值班 |
|
午餐
管理 |
教育、组织、管理 |
管理老师 |
总值班 |
|
社
会
实
践 |
组织、教育
协调、通知 |
德育教导
大队辅导员 |
校长 |
|
带队、组织、管理 |
带队老师 |
德育教导 |
|
后勤支援 |
总务主任 |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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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医疗 |
卫生老师 |
德育教导 |
|
卫生 |
卫生宣传教育
师生医疗服务
伤害事故处理
药品使用保管 |
卫生老师 |
德育
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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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 |
巡视、检查
记录、汇报 |
值班人员 |
总务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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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室 |
检查登记
开关校门
紧急报警 |
门卫 |
总务
主任 |
|
实验室管理 |
药品及器材保管
实验指导、组织 |
实验室
保管员
上课老师 |
总务
主任 |
|
电脑房 |
防盗、用电 |
电脑老师 |
总务主任 |
|
出租
门面 |
消防检查
治安检查 |
租借户 |
总务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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