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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助动车等)管理规定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0-07-05

上海田林第二中学

自行车(助动车等)管理规定

 

1、        自行车(助动车等)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车。

2、        自行车(助动车等)进入校区后应停放到车棚内,严禁在校门口、过道、广场、道路、办公室停放。

3、        来访或联系工作者的自行车(助动车等)可临时停放在校大门口或车棚内,学校不负责保管。

4        自行车(助动车等)停放时应排列整齐。

5        大型活动时自行车(助动车等)停放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安部另行安排。

6        自行车(助动车)在校区内行驶时,限速为每小时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

7        严重破损及肮脏的自行车(助动车等)不准进校。

8        自行车(助动车等)进出校区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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